浏览数量:27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青秀城小学 发布时间: 2022-05-30 来源:本站
——百名法官进校园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今年5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了进一步宣传学习民法典,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杜绝校园欺凌,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5月27日上午,南京市青秀城小学邀请栖霞区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程前葆庭长为我校五年级师生开展一场以“对校园暴力说‘不’”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伊始,陈红副校长为程庭长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随后,程庭长结合我校学生的年龄、行为特点,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相关法律条款解读、生活场景再现等方式,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危害及产生原因、遇到欺凌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向全体学生作了一场精彩的报告。班主任老师们也深有感触。
五(1)班黄姝涵老师:
今天上午有幸听了法治副校长的讲座,作为班主任的我受益匪浅。现在网络技术相当发达,很多欺凌、血腥的游戏在网上泛滥,其画面精美逼真,学生上网就经常沉溺其中,并往往会把网络中的欺凌带到现实当中。校园欺凌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还校园一片净土,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面对形形色色的校园欺凌,重点还是在预防。作为班主任,最不能忽视的是教会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孩子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快乐的心,广交朋友不要在孤立别人的同时孤立自己。还应当定时同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孩子在校状况,发现问题也可及时解决。让每一位学生在安全,快乐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五(2)班高畅老师:
今天法治副校长到校进行校园欺凌的讲座,通过讲座我们发现其实很多同学的行为在无形中已经和校园欺凌擦边,比如给别人起外号、嘲讽辱骂别人、损坏别人的衣物书本、对别人的身体造成伤害……有些行为孩子们觉得好玩、而家长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孩子不是故意的教育一下就好,其实这些已经都属于校园欺凌。学生和家长对校园欺凌的认知远远不够。
在本次讲座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主要分为个人、家庭、社会三个方面。
个人方面中最主要是日常小摩擦,尤其是小学生,家长们总是过度代替孩子去处理问题而不教孩子处理问题的方式。不会正确的处理方法,他们就会把自己的情绪用不当的方式进行发泄——辱骂同学、给同学起外号、用肢体去碰撞同学……培养学生处理同学矛盾的方法、宽以待人的胸怀很重要。
家庭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性格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总是有家长的影子。我们发现性格暴躁,情绪起伏波动大的孩子一定有一位家长也是同样的性格。很多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总是采取打骂的方式,那孩子遇到问题也采取同样的方式。很多家长完全想不到自己会是让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之一,提高家长们的认知也很重要。
社会方面而言最主要的来源是网络,现在网络信息纷杂,小学生的辨别能力还不高,对一些暴力的内容会进行模仿。
在讲述的过程中,法治副校长还举了很多浅显易懂的例子,牢牢地抓住了孩子们的注意力。通过这次讲座,我和同学们都获益匪浅。
五(3)班王嘉惠老师:
这次的法治讲座,对于五年级的学生来说是很需要的,在学生们来到五年级之后出现了较多的冲突问题,特别是对于本班级当中的一些男生来说,与同学发生矛盾时,通过打架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已经成为了他们通常会采取的方式,但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对于我作为班主任来说有较大的解决困难,同时也是对学生自身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今天的这场讲座,法治副校长通过非常详尽的数据以及生动的案例分析,来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我认为这样的方式,对于学生以后在处理班级与同学之间的矛盾过程当中,可以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通过这些数据和案例背后所带来的警醒,让他们能够在处理问题时更加平和,采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
五(4)班俞嘉老师:
感谢学校给予五年级班主任和孩子们提供一次宝贵的机会来学习,程庭长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一些青少年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高年级的孩子已经逐渐出现了自我独立意识,在这个阶段,极其容易接触到网络各种纷繁复杂的信息,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那么青春也许会葬送在灰暗的地方。
预防违法犯罪,需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感谢程庭长的教导,让我们明白引导学生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通过这次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后果有了深刻的认识,对校园欺凌行为起到警示作用,同学们懂得了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如何正确、有效保护自己和同学。
图文:黄若萱
审核: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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